注意:警惕以旅游名义来实施的金融诈骗活动!

发布者:admin 来源:丹东网警 发布时间:2021-08-30 17:14:11 阅读:

    国内对非法金融活动、金融诈骗等行为的打击非常严厉,不法分子就想出各种招式来继续行骗。近两年,国内的旅游业比较火热,于是不法分子又以旅游的名义来进行非法的金融活动,进行金融诈骗,大家一定要警惕,下面给大家介绍近期出现了几种以旅游之名的金融诈骗非法活动。

注意:警惕以旅游名义来实施的金融诈骗活动!

    第一种:会员卡游

    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,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,并定期给予分红。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,一旦资金链断裂,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。

    第二种:预付款游

    以售卖“旅游套餐”预付款产品的名义,以“低价游”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,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。比如,有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,以“先交钱再旅游”预付款经营模式,承诺消费者若在一条旅游路线结束后的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,旅行社可高价回购剩余路线并退款,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。

    第三种:出境保证金游

    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,收取高额押金、保证金等,提供旅游产品,并承诺给付高息。比如,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以“出境游交付保证金享低价团费”为卖点,宣称消费者若不要求退还出境游保证金,每半年将获得10%的返利,可当作旅游团费使用,吸引不少人缴纳了高额保证金,但最终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。

    第四种:投资项目游

    以投资、加盟、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,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,骗取其信任,与投资人签订《合作协议书》,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,鼓动消费者投资。比如,福建省某旅游开发公司以扩大产业为由,通过发放礼品、召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宣传,以投资旅游项目可获得月息2%的高额返利为诱饵,非法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。

    以上便是近期出现的以旅游名义来实施的金融诈骗活动,大家一定得注意,遇到了千万别上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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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题: #旅游诈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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